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可感可及 泉州市“全民参保惠民生”新闻发布会召开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12月13日上午,泉州市“全民参保惠民生”新闻发布会召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小玲介绍,近年来,泉州市扎实推进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工作,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通过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三医”融合协同发展、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全域全场景提升等多措并举,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可感可及。
截至2024年11月底,泉州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725.4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128.60万人,居民医保596.87万人,全市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6.57%,常住人口参保率达96.39%。
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好处方面,泉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宗平表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好处多,一是缴费少,补助多;二是可以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医疗、大病保险、生育医疗等多方面保障;三是可以享受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在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方面,泉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丽蓉表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财政补助标准从2003年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年670元;财政补助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比重均保持在60%以上。202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泉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资金约40亿元。此外,202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资金超过2亿元。
在参保居民缴费服务优化方面,泉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翔表示,一是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整合税务、医保等系统信息资源,打通数据集成渠道,推出“社保费闽捷办”平台;二是关注特殊群体的缴费需求,针对新生儿群体,通过区块链信息技术,从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至“秒办”;针对老弱病残群体,创新“社保协理员”制度,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三是发挥税务基层窗口、农行、农信社柜面的缴费兜底作用,为边远乡村和有现金缴费需求的群众提供缴费便利。
关于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居民参保实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泉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宗平表示,一是在激励措施方面,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在约束措施方面,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
在提升医保服务、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方面,泉州市医保中心主任欧家庆表示,一是健全医保服务网络。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在全市49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53个医院医保服务站,在部分革命老区、高校、市老年活动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站(中心),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服务站);二是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实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100%;三是推动医保全领域服务提升。开展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督导师及服务标准化全覆盖培训,创新实行星级管理模式,对全市28家二级以上定点公立医院开展医保服务第三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