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因地制宜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为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体系化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百城”试点取得扎实成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应改尽改,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转型标杆;试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全国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中小企业上云率超过40%。初步构建起部省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重点场景供需适配、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赋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方案》明确深入实施“百城”试点、分类梯次开展数字化改造、推进链群融通转型、推动人工智能创新赋能、深度激活中小企业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字化转型供给质效、提高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等重点任务。
其中,在深入实施“百城”试点方面,《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分批支持100个左右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因地制宜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推动4万家以上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其中1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新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细化实施要求和流程规范。制定试点城市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办法。研究探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强化激励约束。
在深度激活中小企业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方案》要求,加强中小企业数据资源供给与价值开发。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清洗标注、交易撮合、分析挖掘等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普惠的数据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数据资产依法依规入表的指导,加强数据资产管理,依法依规维护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权益。
在提高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方案》要求,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工作组,研制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