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
12月12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阳春,泉州市政府副市长姚飞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吕宝贝主持。

《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经泉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保护华侨历史遗存,对打好新‘侨牌’,密切海外侨胞同家乡的情感联系,汇聚侨心侨智侨力,纵深推进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泉州市副市长姚飞介绍,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遗存的设区市法规,正式实施后,将使泉州的华侨历史遗存保护工作实现“有法可依”。
“这些华侨历史遗存是闽南文化与海外文化交流的时代见证,是华侨历史的重要印记,承载着海外游子的乡愁记忆和家国情怀。”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表示,制定《保护条例》,是泉州打好法治“侨牌”,凝聚侨心侨力的具体行动。
此外,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侨台民宗工委、法工委,市侨办、住建局、司法局、市侨联负责人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供稿人:王彩华 邱素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