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化:坚持“五个发力”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开化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按照“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从五个方面发力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在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上发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督促工作落实,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分管领导定期研究、调度、调研水土保持工作,强力推动重点工作、破解难点问题和制约因素。县水保委按照“一事一单”“一地一策”的要求,全面压实地方政府、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级河湖长的水土保持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对重点工作实行“周碰头、旬调度、月通报”,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专班攻坚,推动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市级考核获得连续三年优秀。
二是坚持在综合治理、修复生态上发力。大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印发《开化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择优选择生产生活相对集中、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重点小流域,实施坡改梯、小型水保工程、水保林、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已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9条,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9条。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推进水土流失治理,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65平方公里,县域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实现“双下降”。
三是坚持在创新机制、强化监管上发力。持续完善发改、水利每季度核对项目立项信息及水保方案审批信息机制,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动态,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应编尽编”。强化方案审批。建立健全“市县联动、部门互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水土保持及全域遥感监管,推动水土保持监管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2024年全县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1个,现场检查项目74个,接收自主验收报备22个。
四是坚持在较真碰硬、严格执法上发力。遵循“依法监管、以罚促改”思路,扎实开展水土保持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行为。2024年全县立案调查3件,彻底扭转立案查处被动局面。
五是坚持在宣传教育、广泛发动上发力。突出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等宣传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等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采取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扎实开展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宣传,宣传短信2万余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向生产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发出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告知书90余份。(开化县水利局 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