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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速执法支队:货物“抛洒滴漏”要不得,违法行为面临处罚

2024-12-12 21:30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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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9:55,在沈海高速厦门往漳州方向、离杏林收费站约2公里路段,一辆货车因货物防护措施不当,导致运载的渣土掉落,掉落时飘起的粉尘瞬间遮挡助了行车视线,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

10时许,厦门高速路网中心接到热心的过路司机报警后,迅速通过监控视频查找到事发点位,发现后方的车辆因为担心碾压上去、导致爆胎或翻车等险情,只能临时紧急变道,现场形势比较危险,调度员随即通知养护人员前去处置。

养护部门迅速组织8名人员及两辆车前往,到场后发现第三、四车道内,四处散落着建筑沙土、还有部分较大的石块,影响了行车安全,现场人员立即分头行动,组织安全员在后方引导、示警,提醒过往车辆提前避让、谨慎通行,一组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防范车辆进入掉落物现场,随后利用随车配备的扫帚、铁锹等工作,先行将石块往应急车道清理,然后再清扫路面的沙土,直至11时20分许才将现场清理干净,避免了发生车辆爆胎、失控等险情。

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路网中心提供的信息,查询到车辆所属公司的负责人联系方式,责令其立即督促驾驶员停车做好安全防护,严防再次发生掉落险情,并要求尽快接受调查处理。

12月9日,车辆所属的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接受处理,在观看了执法人员提供的现场掉落视频后,对疏忽大意造成的后果表示了歉意,庆幸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发生交通,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随后配合完成了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工作,接受相应的罚款,并表示后续将认真做好货物规范装载工作,尽量采取密封式运输或者进行严密的遮挡、覆盖,严防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提醒】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醒。(供稿人:吴晓妮 梁亦军 卢泾洵 范炎辉)

【责任编辑: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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