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资金保障职责,持续强化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助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济宁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修订工作。新标准的修订以司法体制改革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工作任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新、广、实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科学测算,勇于创新,拓宽服务范围,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政策体系,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有力推动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市财政局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运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内外资金,全力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开展。
(一)积极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紧紧抓住“八五”普法宣传的有利契机,2024年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64万元,支持市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普法公交专列和普法文艺惠宣传活动,在全市城际公交、主城区65条公交线路、700余辆公交车循环播放普法宣传动漫、视频,在市县两级开展普法文艺惠演,全方位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大幅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
(二)实现法律顾问市级全覆盖。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将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2024年安排46万元,建立健全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法律审核机制,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参与诉讼案件和重大涉法事件处理机制,进一步整合了法律顾问资源,优化提升了法律服务效能。
(三)有力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落实专项业务经费45万元,在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日常宣传培训的基础上,设置人民调解补助经费,根据调解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实行“以案定补”的方式,按照每件60-200元的标准对调处成功的案件予以补助,充分调动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四)持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济宁市市县两级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强经费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108件,投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1114万元,为济宁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持,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加快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筹措资金279万元,助力仲裁办不断提高仲裁业务办理质效,建立“仲裁+调解”服务标准体系,打造人民满意的仲裁温馨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三、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服务保障
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抓实抓细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利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管理手段,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与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构建监管融合工作体系,促进资金规范使用、服务有序推进,助推公共法律、法治政府等政策高效衔接、落地落实,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发力。(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