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中国政务> 地方政务>

“八字先生”利用迷信诈骗金器获刑

2024-12-09 13:45

来源:中国网政务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近日,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迷信活动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邹某某因诈骗被害人吴某某的金器等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被害人吴某某因小儿子身体欠佳,心急如焚。在多方打听下,她找到了从事“算八字”等迷信活动的邹某某,希望他能帮忙“打扮”(即驱邪改运)。邹某某声称,吴某某家祖坟的风水不佳是导致其儿子身体状况的根本原因,并表示只有通过驱邪才能改善现状。他要求吴某某购买50到100克的黄金两个、两个银圈、两个铜钱,由他埋入吴某某家的祖坟中以化解不吉。

2023年4月,吴某某按照邹某某的要求,以26660元的价格购买了重量为52克的黄金平安扣,并另外从邹某某处购买了价值3660元的银和铜。然而,邹某某在将银和铜等物品埋入吴某某家祖坟后,却将黄金平安扣私自藏匿于自己家中。

同年10月,邹某某的妻子在征得邹某某同意后,前往来凤县城内准备将黄金平安扣卖掉换钱。巧合的是,她前往的金店分店正好是吴某某当初购买黄金平安扣的金店分店。金店店长认出了该平安扣,因此未予收购。然而,金店店员私下与邹某某的妻子联系,并以23500元的价格收购了该平安扣。事后,金店店长告知吴某某有人欲出售其购买的平安扣,吴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案发后,邹某某将所骗财物全部退还给吴某某,并积极赔偿吴某某10000元。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邹某某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32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邹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犯罪分子往往抓住部分群众的迷信心理,将诈骗行为包装成驱邪、改运等活动,并借此骗取巨额钱款。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还损害了科学文明的社会环境,应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应提高对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自觉摒弃、反对迷信思想,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此次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提醒广大民众要时刻保持警惕,远离迷信和诈骗行为。(来凤县人民法院 龙艳华)

【责任编辑:蔡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