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暖冬日 “宪”在进行
时值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主题,走入社区开展系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龙港区检察院干警参加由龙港区司法局发起,多家单位共同开展的宪法宣传日活动。检察干警在社区小广场通过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册、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提供了宪法基础知识和解答服务。
12月4日下午,由龙港区检察院各部门骨干组成的宪法普法宣讲团,前往两个联建社区,讲授宪法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小仙沟社区,第一检察部干警从宪法规定的“私有财产权”切入,根据该社区老年人较多的特点,结合新形式诈骗案例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第二检察部干警向居民介绍了与公民权利、民生保障关系密切的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能,结合群众生活中常出现的因为不懂法而缺席判决等现象,深入分析了该行为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并给出了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正确行使权利的几点具体建议。
“年关将近,千万守好钱袋子、银行卡、电话卡”
“缺席判决很被动,合法合理用权利”
在岭东社区,新锐检察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感受,挑选了两个类型的案例,向社区居民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给出建议。一是身处矛盾中千万要理智,冲动下推搡等轻微动手冲突很可能会造成轻伤进而涉嫌故意伤害罪;二是千万别贪小便宜帮他人转账提现,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吵架千万别动手,绝不出借银行卡”
宪法是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龙港区检察院点面结合,充分运用好“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的契机,通过讲座和答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出生到老去,公民跨越一生的权利和义务,在宪法中都有规定”。龙港区检察院将继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法暖冬日,“宪”在进行,不止现在。(供稿: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 孟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