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示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陈嘉乐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sslyy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39个)
北京市清河
天津市蓟州区州河
河北省滹沱河(石家庄市段)
山西省桑干河(朔州市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市段)
辽宁省营口市大清河
吉林省招苏台河(四平市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
上海市苏州河、太浦河(含水乡客厅)
江苏省无锡市小溪港、扬州市芒稻河
浙江省灵山港(衢州市段)
安徽省青弋江(宣城市段)、长江(马鞍山市段)
福建省敖江(福州市段)、南平市崇阳溪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水
山东省黄河(东营市段)
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安阳市安阳河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水库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
广东省增江(广州市段)、佛山市高明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渠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河、临高县文澜江
重庆市铜钵河(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兴隆湖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水(㵲阳河)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独龙江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尼洋河
陕西省延安市延河
甘肃省黄河(临夏回族自治州段)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隆务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银川市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什干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