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法院组织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为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近日,陕西省府谷县法院向1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到府谷县心理健康协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府谷县心理健康协会,府谷县法院向6名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书,并且被告人监护人听取了关于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分析的讲座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讲座,让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深刻了解家庭教育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提醒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的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在场的监护人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于自身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学到了如何更好地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下一步,府谷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更好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