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8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案例
新华社西宁11月27日电 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青海省纪委监委27日通报8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案例。
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巴扎乡元甫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哇麻才让等人违规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元甫村72.95万元村集体草山补偿款被村民私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哇麻才让、村委会主任马袖大拉监管不力,且参与私分补偿款,各分得0.9万元。2024年8月,马哇麻才让、马袖大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局原副局长李胜业插手项目捞取好处等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李胜业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都兰县万亩大棚项目,收受贿赂64万元。项目实施后因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烂尾,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任县长马永安违规使用3400万元项目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其中34.2万元被项目承揽人骗取。李胜业、马永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9月,李胜业、马永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
其他6起典型案例分别为: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上峡门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富财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吉尔孟乡日芒村党支部原书记旦正加、村委会原主任切登加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曲什安镇大米滩村原会计孔占虎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苏鲁乡多晓村村委会原主任加肖丁群侵吞草原补偿款问题;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双朋西乡双朋西村“两委”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花石峡镇措柔村党支部原组织委员才加侵占扶贫互助资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