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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两病”报销比例双提升!烟台持续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2024-11-28 09:0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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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以及2025年度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待遇相关政策。

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

《实施方案》对群众关心的各项待遇进行了优化调整。

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共济范围由原来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共济地域由市域内扩大到省内跨统筹地区,更好发挥职工个人账户全家共济作用。

提高居民医保待遇,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提高至75%。

同时,《实施方案》对特殊人群缴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等可按学制一次性趸交,已缴费期间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首次在烟台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待遇享受期提前至缴费之日至次年12月31日;在户籍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居民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当年收置的退役军人及其配偶、子女等参加居民医保,实行随参随缴随享,不设置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起,在集中缴费期内出生并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待遇享受期由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扩大至自缴费之日至次年12月31日。

连续参保或零报销将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00元

《实施方案》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对参加2025年度及以后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连续参加烟台市居民医保满4年的,之后每多参加一年烟台市的居民医保,将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00元;

当年居民医保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总额度不超过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

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每多断保1年,重新参保当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并相应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烟台市居民大病保险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

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12月31日截止

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预缴制度,缴费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没有在集中缴费其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重新参保后将有待遇等待期。

2025年度烟台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仍然为成年居民一档370元/人/年、二档520元/人/年,各类在校学生为170元/人/年,其他未成年居民按成年居民一档缴费,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连续5年保持不变。2024年度的政府补助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次提高30元,已经达到了670元/人/年,占比64.42%。

烟台市民健康保惠民升级

“烟台市民健康保”是烟台市唯一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医保局、财政局指导推出的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推出三年来,累计为5.36 万人次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32 亿元,有效降低了大病家庭费用负担。

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户籍,只要参加了烟台市职工或居民基本医保的人,无需体检均可参保。

投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中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保范围内和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保障,做到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内外全覆盖,在烟台市本地住院即可享受出院“一站式”理赔服务。

保费139元/人,一天不到 4 毛钱,安心保障一整年。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和亲戚朋友投保,单位统一组织职工为本人及家属投保,可享受团体投保优惠政策。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同时参保,未成年子女每人保费立减40元,为99元/人。

2025年度健康保保障方案中,设置了免费口腔洁牙、免费儿童涂氟等服务,还将陆续推出影院观影优惠、购物优惠等生活服务,让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姜磊)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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