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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探索‘互联网+综合监管’新模式”在全市推行并入选陕西省营商优环境典型

2024-11-25 11:13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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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出2024 年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其中,由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在全市探索推行的“互联网+综合监管”新模式入选,作为优化营商优环境典型做法在陕西省范围内推广。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从实际需求和热点问题出发,聚焦解决“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问题,牵头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夯实基础健全机制,规范执法提质增效,持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探索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新模式,在全市建立了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闭环,形成了市场自律、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西安市围绕解决“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探索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新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闭环,有效夯实了监管责任,规范了监管行为,堵塞了监管漏洞,提升了政府监管效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数据支撑智慧监管。一是坚持制度先行。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同步出台《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西安市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西安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综合监管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建好平台系统。全省率先建成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将38个市级监管部门、643个区县级监管部门、全市19706名业务人员全量进驻系统,汇聚监管数据 5742万条,为综合监管打造业务横向联动、数据纵向交换的“总枢纽”。三是搭建服务门户。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成市、区两级监管服务门户矩阵,向社会全量公示监管事项、执法人员等信息,开设监管动态、曝光台、监管视频、检查清单公示等模块,构建了政府与企业群众互相监督、双向透明的“阳光监管”新模式。目前已公开监管事项1065项,执法人员2578人;区县级服务门户共公开监管事项11132项,执法人员7447人;归集行政执法委托、重大执法审核、救济渠道等监管信息1137条。实行“一张清单统一监管”,审管联动高效衔接。一是规范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印发《西安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涵盖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统一的监管事项,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监管权责清单化、法律依据编码化动态管理。二是严格依法开展综合监管。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基本原则,将全市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3992项监管权责与法律法规进行关联,确保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三是强化审管联动。打通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系统平台,以审批结果驱动监管执法,以信用等级赋能审管联动,实现了“审管法信”无缝衔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工作闭环。试点“综合监管一件事”,合法经营“无事不扰”。一是推行智慧综合监管。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搭建“综合监管一件事”模块,涵盖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梳理、计划下达、联合检查、结果反馈等功能,实现综合监管全流程网上运行。二是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目前已在建设项目、养老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医疗服务等7个重点民生领域先行开展综合监管试点,通过共享信用等级、监管行为等信息数据,智能筛选监管对象,整合监管计划,有效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推行“掌上移动执法”。将行政执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市场监管、城管、住建、人社等领域率先建成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文书线上制作、审批流程动态配置、证据材料统一管理、电子签章在线申请、移动便携打印等全链条功能,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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