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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青岛持续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4-11-14 09:0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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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的生态环境是青岛的城市底色和靓丽名片。青岛始终不渝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山海城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建设加快起势。昨天上午,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最新情况。

坚持大力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

据青岛市政府副市长、解宏劲先生介绍,滚动实施两轮“四减四增”行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战略,全市绿色环保产业企业2300余家,数量和营收规模均居全省前列,节能环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获评全国优秀等级。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培育行动,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5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1家,居全省前列。

实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43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新能源发电总装机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达到538万千瓦,较“十三五”末翻番。实施绿色交通综合体系建设攻坚,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港口大宗干散货、油品清洁运输占比分别达86.6%、92.7%,海铁联运量连续9年蝉联全国沿海港口首位。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全市运营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97%。实施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8年“负增长”。青岛市获全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一等”等次。

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入选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发布全国首个碳达峰碳中和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制定国内首个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和省内首个低碳出行碳普惠方法学。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和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等国家试点任务融合发展,“十四五”以来,全市煤炭消费占比降至30%以下,单位能耗产出水平全省首位,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提前完成“十四五”减排任务。加强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部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0家。青岛港、海尔智家2个案例入选全国“双碳”案例。

着力推进全域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工业领域,入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6%。农业领域,稳步提升农业绿色生产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生活领域,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线路904条,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领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1%以上,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43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持续推进低效片区开发建设,入选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试点城市。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累计创建“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12类“无废细胞”565个。

全力打造陆海统筹生态保护先行区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705平方公里,全面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加强国土空间环境分区管控,建立“1+146+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织密监管“一张网”,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建设全覆盖监测网络,建立140个覆盖镇、街道、功能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66个涵盖重点流域、重要水体、大型工业园区的地表水监测断面。完善全链条治理体系,全面完成772个入河(湖)排污口、6174个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健全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以“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激发治污积极性。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损害赔偿案件600余起,损赔案值约10亿元,西海岸新区山体破坏损害赔偿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磋商案件。

打好蓝天保卫战。综合防治燃煤、工业、机动车船等污染源,累计完成45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2075.43万平方米,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5706辆。强化春季扬尘整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检查建筑工地扬尘管控2.3万余个次,整治裸土地块1120个,完成6000余个治理项目。水泥、焦化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对11个重点河湖“一河一策”精准施治,提速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域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打好净土保卫战。创新开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开展全省首个污染地块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青岛模式”,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深入实施胶州湾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一批重点工程,持续开展“蓝湾整治”行动,守护好“一湾两翼、三山一原、一轴多廊”的生态保护空间。开展国土绿化,完成荒山和火烧迹地造林2.69万亩,森林提质增效16万亩。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率达到87.34%,水系绿化达标率超过90%。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空天地”一体化监管,近三年累计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5116亩,3处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莱西市九顶庄园项目入选全国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全球仅有200只左右、被称为“神话之鸟”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凤头燕鸥,在青岛创造了全球单次观测最大数量记录。

着力建设高品质滨海宜居典范城市

编制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创新谋划绿色低碳、品质环境、和谐生态、健康韧性、宜居典范、生态文化、现代制度、开放窗口“八美之城”战略任务,提出了面向2035年的八大战略愿景、7大领域39项指标体系,形成立体、系统、全面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放大承办上合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良好效应,擦亮“山海岛城湾、田园林水乡”交融共生的生态城市名片,青岛市入选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连续两年在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排名中进入全国前十,奋力蹚出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建设特色模式,全市7个区(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基地,3个区(市)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强县,较好优化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格局。打造高质量创建集群样板,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成为全国首个自主负碳区域,入选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功能区,李村河获评全国美丽河湖,灵山湾、崂山湾分别获评首批国家级、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美丽建设实践模式。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李村河流域综合整治被选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全国优秀典型案例。

高标准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持续增绿护绿,建成城市绿道289公里,口袋公园191个。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抓好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农村人居环境协同推进,累计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86个、市级700个。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率先探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县制治理,累计完成353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市首轮排查发现的纳入国省控清单的82处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清零”。青岛市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新典范地区。

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方案

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吉海先生介绍,为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实现全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10月23日,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这一方案是对国家、省近阶段空气质量管控要求的具体落实,是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系统部署。方案确定,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实现全面稳定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天。方案提出实施6大行动,落实30条具体工作措施。

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开展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2025年底前至少建设50个替代试点项目。

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主城区形成以天然气供热为主、大型煤电机组供热为补充的清洁供暖格局;推进清洁取暖,今年对尚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住户要“应改尽改”。

“十四五”期间,水路货运量增长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7%以上;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到2025年,港内运输车辆清洁能源占比达70%;加强油品监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深化扬尘污染治理;推进矿山治理,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关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开展VOCs液体储罐专项治理;推动更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行业引领型企业;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建设;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决策科技支撑。

另外,方案还制定了工作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严格中央、省环保督察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实施全民行动。(王灿)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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