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推动生鲜乳安全监管,获全国人大代表点赞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某车间数控车工刘彦冰,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以下简称“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在保障群众饮用奶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刘彦冰代表在听取了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从办理一起案件入手,继而推动了全市范围内开展自产自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工作的汇报后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消除自产自销生鲜乳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群众饮用奶安全,值得点赞。”
内蒙古作为全国最大的奶业生产区,自产自销的生鲜乳在当地消费者中颇受欢迎。然而,今年初,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区、广场存在奶牛饲养户以流动摊贩的形式售卖自产生鲜乳的现象。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这些摊贩在奶畜养殖、生鲜乳采集、运输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于今年5月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并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共同商讨监管方案。8月9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一方面,在小区门口、广场、市场周边等区域划定了生鲜乳经营区域,并确定了经营时间;另一方面,根据生鲜乳经营主体清单,对生鲜乳销售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管理,并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了充分保障自产自销生鲜乳的卫生质量,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还向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专项汇报。今年7月,包头市农牧局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自产自销生鲜乳食品卫生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在此基础上,包头市检察院充分吸收了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的办案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自产自销生鲜乳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专项行动已经立案13件,有力推动了生鲜乳市场的规范化和安全化。
此次行动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安全、放心的饮用奶产品。(供稿单位: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沈静芳、李广岩、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