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共审理涉农知识产权案件335件,山东法院为农业大省“撑好”司法“保护伞”
山东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在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9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徐兴军向社会发布山东法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徐兴军介绍,山东法院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构建农业领域全方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有效保障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共审理涉农业知识产权案件335件,其中,植物新品种案件178件,商标案件78件,著作权案件5件,专利案件3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6件。
立足山东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实际,山东高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聚焦品种权核心保护、农民主体地位、惩罚性赔偿特殊保护、“土特产”保护、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等方面共十六条,明确了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着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粮食安全司法保障体系,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门司法文件。
山东高院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召开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府院联动座谈会,推动在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开展“一站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提升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衔接配合,严惩种子制假售假犯罪,提升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在全国首创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对播种机、割草机、施肥机等不易保存和移送的大型农业设备进行扫描建模,有效解决了存证难、管理难问题,极大节省权利人诉讼成本。
山东法院还强化涉农知识产权司法引导,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风险和对策意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文旅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风险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对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强化对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16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条线行特色、创品牌,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已有5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是入选数量最多的地方法院。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全方位提升全省法院农业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为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还向社会发布了济南种业司法保护状况、青岛知识产权种业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以及山东法院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