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积极探索“法院+妇联”解锁诉调对接新模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详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泉州市洛江区积极探索“法院+妇联”诉调对接新模式,邀请“婚调委”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携手共建妇女儿童维权新阵地。
对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探视权、财产分割等婚姻家庭纠纷,“婚调委”接受法院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指派专职调解员先行劝解调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对接、线下联合调解等方式,实现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同时,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助力、指导、支持“婚调委”自行受理调解申请,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婚调委”及时跟进事态发展,了解后续是否出现新的矛盾,关注当事人心理状态及子女抚养情况,并加强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督促指导,提高协议自动履行率。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导入诉讼程序。
洛江区“妇联+法院”模式以“和”为主旋律,积极发挥合力作用,为妇女、儿童、困难群体维权架起一条“绿色通道”,疏导与调解矛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今年来,洛江区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家事案件22件,其中调解和好撤回起诉材料21件,调解离婚1件,调解不成导入诉讼3件,调撤率达88%。下阶段,洛江区将持续深化“法院+妇联”诉调对接工作,通过不断深耕府院联动多元形式,进一步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多元调节纠纷探索力度,对婚姻家庭纠纷“早发现、早研判、早调解、早止损”,合力做好“家”文章,让家事调解室真正成为婚姻家庭的“稳压器”,为更多家庭的幸福保驾护航。(供稿人:黄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