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山”理念争当助企先锋 探索创新水土保持“硬核”举措
今年来,泉州市水利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争当机关强企先锋”活动,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争优争先争效,努力在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走好第一方阵。重点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探索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区域评估以及统一水土保持监测等管理制度,促进优服务与强监管并行,实现审批环节、申报材料、费用成本“三节省”,高效推进建设用地新批项目“拿地即开工”,助力产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为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图”
放宽审批条件,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条件由征占地面积3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3万立方米以上建设项目均要编制,放宽至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豁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简化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优化审批方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城区房地产项目实行表格化管理承诺制审批,由企业出具承诺书,以“一张表格+一份承诺”取代“一摞审查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即予审批,做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
推行区域评估“新模式”
延伸评估范围,按照能评尽评的原则,自2021年起,泉州市将水土保持评估范围延伸至县级园区,率先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全覆盖。实行“区域整体评估+单体登记表备案制管理”,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完成区域评估的,园内单体项目只需填报登记表备案,促使原先需1个月的方案审批时间成本压缩为当场备案、即刻办结。全省率先推行统一水土保持监测模式,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委托监测单位对园区项目统一布点监测,监测服务无需逐一招标采购,有效节省了项目招标耗时和监测费用,也保障了监测工作的质量,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打好服务监管“组合拳”
提前预警告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预警制,在政府供地、项目立项及施工许可等环节提前介入,建立水土保持监管台账,主动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变“企业问需”为“主动找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服务指导,做到关口前移,针对企业反映的“土石余方综合利用如何管理、水土保持监测如何统一推动、防治责任如何有效落实”等疑难杂症,组织专家研究探讨,群策群力查缺补漏,为政策实施保驾护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遥感监管全区域查、信息监管全流程查、监测季报定期查、施工现场随机查、信用监管重点查,多措并举对园区企业履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实行监管全覆盖,有效促进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联合市河长办,全面加强晋江洛阳江重点流域内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将年度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的比例由不低于在建项目总数的20%提高至不低于40%。
随着“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泉州市水保区域评估等改革举措深化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已批复鲤城、德化各1个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审批36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其中288个享受告知承诺制和登记表备案制的简化审批政策,审批用时累计压减4320天。全年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52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224个,检查生产建设项目320个,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起,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048公顷。(苏诗颖、陈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