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审一案调两案 促履行解纷争
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纠纷,并督促履行,以一案“结”,顺利促成两案“解”,既定分止争,减少群众诉累,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后因琐事二人矛盾不断,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后续还要起诉婚约财产纠纷,不仅增加诉累,而且面临执行问题。于是,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将两起纠纷一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方面考虑,在众多利益诉求中找到平衡点,劝解各方互谅互让,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该案件调解成功后,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案款,随后,被告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案款,所有调解内容已履行完毕。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着力打好“诉前调解+督促履行”组合拳,持续推进溯源执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