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红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食品安全堤坝。近日,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辖区内7所幼儿园、学校食堂及3家校外“小饭桌”、14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商铺开展“把好校园安全关,全力护航开学季”专项监督活动。
检查人员重点对各学校食材进货渠道、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贮存、加工及餐具清洗消毒等全方位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三防”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日检不严格、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立查立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时刻严把安全关,确保校园用餐安全,并督促学校落实好主体责任,务必做好食品原料验收、个人健康卫生检查、食品留样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随后,检查人员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商铺是否存在售卖麻辣小食品、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并提醒经营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类等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得违规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同时,向市场经营主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下一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功能,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保障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建立食品安全检查长效机制,也将进一步拓宽校园公益诉讼线索渠道,与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保护公益合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