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中国政务> 政务信息>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学林决定逮捕

2024-03-15 15:56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记者今天(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郑学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责任编辑:尤自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