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将分别于8月16日、8月31日、9月12日在西安市举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举行,8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出通告对火炬传递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控。
警方通告明确,8月16日0时至24时,以西安市北大街与莲湖路十字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为航空器管控区域。
8月31日0时至24时,以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厦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为航空器管控区域。
9月12日0时至24时,对以西安市杏园立交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为航空器管控区域。
据了解,管控的“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即: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在管控区域、时段内,除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媒体拍摄、警务执勤等活动的“低慢小”航空器外,其他“低慢小”航空器禁止飞行、施放。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拔打110 报警电话举报。警方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