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力促进秦岭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秦岭保护工作已转入生态修复和常态化保护新阶段。
贯彻实施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
今年以来,以省市《条例》宣传落实为主线,全市秦保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省市《条例》宣传册、应知应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13.58万册,张贴标语2500余张,出动宣传车辆310次,开展互动问答5场次、有奖12场次、投放电子屏58处,做到了有方案、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
2020年11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省市《条例》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省《条例》79项重点任务和市《条例》97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涉及42个市级部门和6个沿山区县及高新区。目前,已落实省《条例》重点任务60项,落实市《条例》重点任务69项,其他重点任务正在推进中。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秦岭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编制《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重拳整治秦岭“五乱”问题
我市编制《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0.7%提高到现在的13.92%;沿山区县《规划实施方案》均已编制完成。按照《规划实施方案》,在去年完成周至县勘界立标试点的基础上,6个沿山区县及高新区按照市委秦保委办公室印发《勘界立标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推进,年底前全面完成。
重拳整治秦岭“五乱”问题。对乱搭乱建进行全面排查。今年以来,共侦办涉秦岭“乱砍乱伐、乱捕乱猎”案件21起,抓获32人。秦岭保护区内乱采乱挖零发生。已整治过的农家乐没有出现乱排乱放反弹的现象,随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逐步完善,乱排乱放问题也得到有效治理。
全面推进峪口峪道治理
初步实现秦岭智慧监管
今年以来,全面推进秦岭48条峪口峪道治理,已完成治理19条,正在实施15条,明年完成剩余的14条治理任务。植树造林方面,涉及长安、临潼、蓝田、周至7526.04亩均已按照计划推进,年底前全面完成。周至县10000亩小流域治理区域已取得工程作业设计批复。秦岭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
秦岭区域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5%,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8%。农家乐按照“拆除一批、关闭一批、提升改造一批”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目前,秦岭保护区内农家乐由原来的2809户减少至1552户,并实现长效监管。
全市34座拆除的小水电站已完成生态修复31座,剩余3座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数字秦岭“1+7+N”平台五大功能不断升级完善,建成7个子平台,初步实现了智慧监管的目标。
调整网格化季度考核指标,对沿山区县、高新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2次,落实网格化管理奖补资金1116万元。(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杨 实习生 柯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