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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惩治袭警违法犯罪 明确袭警行为入罪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1-11 | 来源: 央视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吕欣

央视网消息:近年来,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更好地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公安部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根据刑法,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为准确贯彻执行刑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罚,《指导意见》对适用暴力袭警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

《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表示:“对执法民警以杀害、伤害、损坏名誉等相威胁的行为,虽然没有对民警实施暴力,但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提供工具、帮助,构成共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造成民警轻微伤、警用装备严重毁损、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表示:“《指导意见》还规定对于驾车冲撞、碾轧民警,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以及抢劫、抢夺民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和民警人身安全的行为,将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