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近日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步配套实施——
外资再迎利好“组合拳”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市场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与外商投资法同步配套实施。这意味着在对实行40年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进行根本性调整后,相关工作将正式进入落地阶段。
今年前1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在全球投资贸易低迷的情况下成为一抹亮色。专家指出,随着以外商投资法为代表的系列组合拳落地,进入2020年,外商来华投资兴业将再迎利好。
外商投资法配套“靴子”落地
随着《条例》通过,继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之后,相关配套法规的“靴子”正式落地。
《条例》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包括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强化投资保护;规定主管部门在审核有关行业、领域准入许可时,不得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环节、时限等方面对外国投资者设置歧视性要求;规定了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转让技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等。
配套条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实施条例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外资企业、外国商会协会积极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介绍,该商会之前已经收到了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草案的副本,并有20天时间作出答复。伍德克表示:“实施条例照顾到了我们的关切。”他特别看重的是,实施条例着重强调“防止强制技术转让”,并提升了对“贸易机密”的保护。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大中华区税务合规及咨询部门主管合伙人谭绮也向本报记者介绍,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安永即积极参与到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条例作为外商投资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外商投资基本问题、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与投资管理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中不乏保护外国投资和促进投资的亮点。”谭绮说。
谭绮还表示,由于过去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仍有大量的配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亟待修订或废止,安永将密切关注主管部门对与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相矛盾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的梳理。他们了解到,一些外商投资客户和外资企业也表示,期待能就外商投资的具体部门规章变化得到更明确的指引以及过渡期的指导。
对于类似关切,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此前介绍,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清理相关法律规定,修改或者废止与《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涉及《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冲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以商务部为例,已对商务部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考虑将废止或者修订几十个法律文件,相关程序也已启动。
“组合拳”提振对华投资信心
实际上,自年初以来,外资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接连出台,看点颇多。
“总体看,从年初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发布2张负面清单、1个鼓励目录,再到前不久出台‘国发23号文’,今年我国在促进外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说。
着力推出稳外资政策措施。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优化中国外资结构,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份文件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57项具体的政策措施。
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发布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谭绮注意到,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该次修订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
着力引导外资投向。发布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地区。
着力强化投资平台功能。报请国务院批复山东等6个省区设立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
着力提升投资促进水平。指导各地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开展“跨国公司西部行”,开展多双边投资促进活动等。
引进外资的政策效应陆续显现,例如,首届进博会后,苹果、迪卡侬、埃森哲等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设立了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第二届进博会期间,跨国药企阿斯利康宣布将上海研发平台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
在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看来,中国营商环境的改善为企业创新创造带来了有利条件。开放进一步扩大、准入门槛的降低等,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中国着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这对确保外国投资者仍视中国为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至关重要。”伍德克说。
外资形势“稳”“多”“优”
当前,既有一些东部沿海、外向型外商投资企业向外转移生产环节,也有不少外企加大来华投资兴业的步伐,中国外资形势究竟怎么样?
宗长青表示,这是市场机制作用引起的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从总体上看,中国没有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从一些外国商协会有关调查报告看,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以中国国内市场为目标市场,仍十分看好在中国投资前景,具有较强的投资信心。
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69%的会员企业2018年实现盈利,21%的盈利情况与上年持平,60%以上的企业仍然将中国作为投资的首选地或前三名的目的地。
从今年以来一些外资大项目落地情况也可以得出相似结论。比如德国巴斯夫广东湛江项目、美国康明斯安徽合肥项目、瑞士英力士宁波项目等顺利落地。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今年初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完工并进入了试生产阶段。
从数据来看,外资形势依旧亮眼。今年前1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而放眼国际,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已连续3年下降,总体仍处在低迷态势。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吸引外资成绩更显可贵。
宗长青介绍,今年外资工作的特点,可以形容为“稳”“多”“优”。
“稳”——吸引外资的规模保持平稳。前11月,吸引外资同比增长6.6%,说明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保持了较好的信心和预期。
“多”——外资大项目比较多。据统计,今年以来5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1300多个,同比增长了5.4%。
“优”——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产业引资规模已经占整个引资规模近三成。高技术产业里,高技术服务业又成为亮点,增长幅度达到70%。
在积极引进外资的同时,中国也正引导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比如,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出确有发展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创造一些好平台。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今年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还结合中西部地区特点,对中西部地区额外增加了54条。凡是投向中西部地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外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关税、企业所得税、土地等优惠政策。
宗长青此前表示:“我们比较乐观地判断,全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进入2020年,在一系列政策利好下,外资有望迎来良好开局。(记者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