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估成效初显
多方合力保护“绿水青山”——澜沧江园区生态保护见闻
象牙塔里的“奇妙”专业
贵州兴义:促就业助搬迁群众实现“安居梦”
刘琦岩:“开放、融合、共享”政策推进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自然资源部】一季度我国海洋经济开局平稳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2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税务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首月减税超千亿元
【两部门】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多部门】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
【四部门】发文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政务
>
政府服务
>
外籍人士
>
专家聘请
>
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手续?
发布时间: 2019-07-09 | 来源: 外专局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铮
《外国专家证》有效期满前应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失效。办理延期手续,需提供聘请单位的公函,外国专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书及有效的《外国专家证》。
[
打印
]
[收藏]
[发表评论]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