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时间和报名办法
奖学金生的招生时间一般为一月初至四月底。各国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由中国大使馆与派遣国有关留学生派遣部门商定。详情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大使馆咨询。
(二)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应符合奖学金《申请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健康证明及推荐信等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在《申请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由承办招生工作的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或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直接送抵或寄达留学基金委。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详情请参照所附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办法》。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都将不予退还。毕业证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等重要资料的正本务必由申请人本人保存。
(三)学习院校和专业的选择
中国现有208所高等学校(详见《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名单》)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凡申请奖学金来华学习者,须从该208所大学中选择志愿院校和学习专业。具体情况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高等学校及专业介绍》,或登录教育部国际司来华处网站(www.studyinchina.edu.cn)查询。
(四)授课语言
中国高等学校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不会汉语的留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一般要先安排1-2年的汉语补习。部分学校的部分进修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可以用英语授课。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高等学校及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