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 |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
办理内容: |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申请条件: |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
申请材料: |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提供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
办理程序: | (一)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
收费标准: | 申请费:50元;复籍证书200元 |
办理期限: | (暂无具体规定) |
办理单位: | 受理恢复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审批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