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自2019年6月10日起,黑龙江省全面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自此,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在我省商业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亦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同时,这次改革还取消了企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付款业务的账户生效日制度,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当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这样企业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只需将开户材料提交给银行,银行对企业开户资质及开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即可开立企业单位结算账户,不需经过人民银行核准后颁发开户许可证,而且账户开立当日就可使用,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走路,让企业少跑腿”。
企业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载体,提升开户效率对企业生产经营意义重大,也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截至2019年5月底,我省企业共开立银行账户104.6万户,占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89.3%,企业是这次账户改革的主要受益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开户效率将大幅提升,资金周转速度亦将大幅加快,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我省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助于支持省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但是,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并不代表人民银行对企业银行账户放任不管。新政实施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全面加强企业银行账户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到“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能力不减,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并将组织全省银行机构对企业银行账户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企业对银行账户服务的满意度,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以更好的释放改革红利。(范继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