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政务 > 地方政务 > 

青海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发布时间: 2019-06-10 | 来源: 青海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胡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组织部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不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扛起政治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10项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分阶段对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市县乡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和市县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有力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落细。

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强化整治。制定《关于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指导意见》,明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0条标准,将村“两委”成员充当“村霸”、涉黑涉恶、违纪违法作为一条认定标准,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提升。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对全省1.8万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制度,坚决把违纪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坚决把受过刑罚、涉黑涉恶的村干部清理出去,进一步净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

建强基层组织,筑牢战斗堡垒。实施“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整治村霸等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村级组织“无黑恶势力”承诺制度。会同纪检、公安等部门建立村“两委”成员违纪违法犯罪信息沟通、联动、协查机制,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强化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编印《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漫画宣传册4.59万册,分汉、藏、蒙三种文本,发放至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和全省所有村(社区)。通过青海党建、青海日报微信平台延伸宣传触角,引导农村干部群众正确辨别黑恶乱,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政法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办2期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基层一线组织、民政业务骨干106人,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战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青组 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