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自6月8日18时起,启动防汛应急Ⅳ级响应。
省防指要求,预报有强降雨发生的各市州,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防守保安、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城市及农村低洼地带排涝排渍等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记者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