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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打通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 2019-06-10 | 来源: 新疆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胡俊

打通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

我区部署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


从舟山捕捞的带鱼运输到乌鲁木齐海鸿国际食品物流港的冷库,再到商超供市民选购,这一过程已实现全程冷链。近年来,以乌鲁木齐市为代表的我区城市配送体系不断完善,满足了居民消费增长的需求。

日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提升城市物流管理水平的通知》,推动各地从规范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入手,完善通行管理政策,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将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作为“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装卸作业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高效、有序、规范、环保的城市配送体系。

《通知》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要求各地研究推广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和分类停车模式,探索利用卫星定位、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合理规划城市配送车辆的行驶线路,优化城市交通流量控制。同时,鼓励引导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与新疆交通公共信息平台有效衔接,促进相关部门的物流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鼓励自用停车设施对城市配送车辆适度开放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城市功能布局、路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建设以综合物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快递末端网点)为支撑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合理布局城市配送设施和货运通道。合理规划设置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的停车、装卸、充电桩设施。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针对快递服务“全天候开展”的特点,优化对快递车辆的通行管理措施,制定便利通行具体管理办法,在医药、家电、生鲜冷链、烟草、搬家及快递、第三方物流等领域组建城市配送车队,并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辆要求、统一车辆调度、统一信息服务和统一管理,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记者 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