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 刘芊芊) 近日,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技工院校共青团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加强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具有重要战略性、极大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技工教育发展,关注技能人才培养。技工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学生是我国产业大军的重要来源。技工院校学生是共青团的重要工作对象,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技工院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工作还存在亟待破解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推动技工院校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为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技能强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加强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大行动,积极推动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构建符合技工院校学生需求、适应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的共青团工作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意见》指出,加强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广大技工院校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作为技工院校共青团组织的核心任务。(2)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把准学生脉搏,了解学生心声,坚持服务学生的工作生命线,根据技工院校学生的根本利益需求设计工作,使学生更多地参与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开展、评价全过程,为学生做实事。(3)服务学校育人大局。紧紧围绕国家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找准共青团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路径,彰显共青团的组织特征和特色优势,培育学生爱岗敬业,逐步树立工匠精神,促进技能成才,提升育人价值。(4)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团组织的基础主导作用,注重将更多资源力量向基层配置倾斜,突出强基固本,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础团务,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5)遵循规律探索创新。坚持遵循技工教育发展规律及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主动适应技工院校学生的新特点,适应共青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在工作思路、自身建设、体制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意见》指出,要科学规划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帮助学生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彩虹人生——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职业理想,组织开展各级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进校园、进班级、进实训基地,广泛宣传在校学生身边榜样,积极引导各类先进典型讲好成长故事,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搭建学生社团展示交流平台。帮助学生提升职业技能,开展“挑战杯——彩虹人生”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发挥专业技能特长,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学生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学生帮扶体系,培养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不断探索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机制化渠道。
《意见》指出,要着力强化技工院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完善团学组织制度,规范设置团组织、学生会,严格执行校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加强和改进学校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指导,学校团组织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归口管理职责。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普遍设立青年教职工团组织,探索适应技工院校顶岗实习的团建实践。严格发展团员制度,将符合团章有关要求、有强烈入团意愿、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职业技能、践行工匠精神、在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作为团员发展对象,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确定的名额发展团员,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推动团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将思想端正、学习勤奋、勇于实践、向善崇德、自觉奉献作为亮明团员身份、彰显团员特质的重要标准,在日常学习生活实践中体现先进意识、先进动力、先进要求和先进表现,充分发挥团的工作在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进步成才、素质提升等方面的先进性作用。
《意见》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合力推进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将技工院校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把团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学校党政班子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优化资源保障机制,建立学校团委与德育等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技师学院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技工院校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学校团委书记岗位要专设、人员要专任,普遍建立青年教师和学生兼职团干部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教师团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并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青年学生。重视团干部健康发展,专任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对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团干部,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形成工作推动合力,理顺技工院校团组织隶属关系,学校规模大、工作独立性强的技工院校团组织关系可隶属于地市级团委,加强技工院校团组织之间的工作交流,指导区域内技工院校与中学加强协作与工作接续交流,做好职业启蒙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