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将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作为考核任用奖惩重要依据
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根据近日发布的《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各省辖市、县(市、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及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互联共享。依托“信用河南”网站及各省辖市、县(市、区)信用建设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在政府采购方面,《方案》要求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面,明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各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省直各部门、省辖市、县(市、区)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覆盖,政务失信信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归集共享,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