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通知指出,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