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3月23日电 (邬迪)自2016年3月25日以来,上海市公安部门针对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顽疾,开展了高强度的交通大整治行动。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了解到,上海市交通大整治行动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自2016年3月25日以来,上海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3.8%、14.7%、38.0%;其中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数分别下降了65.2%和48.9%。
上海交通大整治一周年效果显著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告诉记者,尽管大整治行动的社会成效有目共睹,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仍有反弹风险。因此,交警部门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持续深入推进大整治行动,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标准,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同时,深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完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建设,推广应用“交通违法行为智能识别装置”,完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平台”。拓展交通管理“互联网+政府服务”,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介绍上海交通大整治一周年效果
上海市交警总队勤务处政委刘利告诉记者,深化公安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也将是交警部门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交通辅警将被赋予拦截违法行为、现场取证等职责,以配合交警的执法工作,更好地发挥辅助管理道路交通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3月25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与原版相比,新版条例85%以上条款为新内容,新增加了20余种违法行为,这部新《条例》也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范宏飞表示,新《条例》以“依法严管”、“综合治理”和“绿色出行”为理念和原则。除增设了20余种违法行为外,还对一些社会反响较大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例如:机动车在“黄实线”、“黄虚线”路段违法停车的行为就被纳入了记分管理的范围,除予以200元罚款外,还将记3分;另外实线变道、路口转弯时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不按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也将成为“电子警察”抓拍的重点。
据介绍,新《条例》不仅加大了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的使用,也利用信用手段提高执法威慑力。如在第58条中,就专门将“买分卖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因交通违法被暂扣或吊销驾照或者被拘留”以及“一年内有5次以上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等行为纳入了征信系统。
范宏飞提醒市民,新《条例》实施后,驾驶人开车要更加谨慎、更专心,要及时了解《条例》所新创设的违法行为。他表示,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的安全意识,从规则的“被约束者”转变为规则的“自觉维护者”,最终成为良好社会秩序的“共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