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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将结合双11等节点持续开展披露曝光

发布时间: 2017-03-13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肖 文 | 责任编辑: 孟超

今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中消协秘书长常宇接受采访,介绍今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

问:中消协2017年主题的含义是什么?

答:第一,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第三,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改善网络消费环境

问:推出这个年主题是基于哪些考虑?

答:一是推动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我国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推动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对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网络经营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难、索赔难,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成为消费侵权的重点多发领域,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三是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教育。面对新型网络消费模式,消费者普遍囿于消费信息不对称、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给不诚信的经营者造成可乘之机。开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还应加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日益完善的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深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基础。

强化网购社会监督

问:中消协今年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

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

四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五是拓宽与境内外消协组织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健全跨国跨境海外代购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提升对跨国、跨境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及维权机制。

创新投诉受理方式

问:中消协今年希望达成什么目标?

答:我们希望实现五个方面目标:一是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配套法规为契机,强化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以促进消费品质提升为宗旨,依法履职不断推动重点网络消费环境的改善,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

三是反映消费者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针对网络消费开展消费教育并着力提升经营者自律,营造安全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五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快受理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方式的转变。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13日 2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