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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交通事故违法处理更高效便捷

发布时间: 2017-02-20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孟超

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 开车遇到轻微交通事故后,拿起手机拍一拍、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后就可“继续前行”了;跨省异地发生的交通违法再也不用为缴纳罚款的事情跑路了……如此方便群众办事“少跑腿不跑腿”的变革,得益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推出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改革举措。如今,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改革举措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让交管服务进一步快了起来,群众办事也更加顺了起来。

快处快赔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行落地见效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总量持续快速增长,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易发常见,发生交通事故后,群众最希望的就是快速、高效、便捷处理。对此,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从城市到农村、从市区道路到公路,不断推进快处快赔改革在全国全面落地见效。

——全面实施城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2008年以来,公安部持续部署推进城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由群众自行协商处理,修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为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提供制度保障,并会同保监部门推动建立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共建立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430个。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山东等地还以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建设为平台,构建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的便民服务体系。

——积极稳妥推进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工作。2015年10月,公安部和保监会将这一成熟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在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区、市)和包头、珠海、西安3市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12月,公安部、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全面实施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逐步将实施范围从试点地区推向全国。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的全面落地实施,不仅有力解决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长、难度大的问题,有效防范了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而且更好满足了广大驾驶人快速高效处理事故和办理理赔的便利服务需求。

——事故现场处理用时大幅减少,因事故致堵几率显著降低。通过引导当事人在线快速处理事故,完成现场拍照、信息采集仅需5分钟即可撤除现场,现场外完成自行协商定责等操作仅需10分钟,较之传统事故处理方式,当事人现场滞留时间平均减少35分钟,事故处理时间缩短80%,有效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事故理赔效率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各地大力建设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当事人办理理赔所需时间较传统方式缩短50%以上,完成事故定责、定损、理赔最快仅30分钟;事故当事人对事故处理满意度达90%以上。此外,推行快处快赔机制后,也有效节省了警力和时间,处警效率明显提高,实现了服务群众、降低理赔成本与节约警务资源的“三赢”。

多种快处快赔模式让轻微事故处理快起来

目前,全国各地网上与网下相结合、自行协商与在线认定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服务体系已经逐步形成,将更加方便广大驾驶人快速、高效处理事故和办理理赔。

——交通事故在线处理。运用“互联网+”思维,将移动网络技术引入交通事故处理,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拍照后快速撤除现场,通过手机上安装的移动终端APP或者电子公众平台上传事故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自行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线定责,具备条件的,可以在线定损、在线理赔。

各地积极研究推出交通事故线上快处移动平台,为广大车主提供便捷的网上快速处理服务,开启了交通事故处理的“e时代”。上海推出了“快处易赔”移动平台,有效整合公安、保监部门车辆、事故、保单、理赔等信息并实现数据共享交互运用,实现了事故处理“全天候、智能化”;浙江推出支付宝和微信两种移动APP程序供群众选择,流程简易,通俗易懂;云南建设和推广网上自助处理平台,建立了互碰自赔、代位求偿和小额损失直接理赔机制,实现了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截至目前,各地事故快赔快赔微信平台、手机APP注册和关注用户已超过1100万人,共在线快速处理事故91.6万起。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一站式”处理。通过在县城和乡镇建设集事故处理、财产损失评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由保险公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驻人员集中办公,受理事故理赔申请,办理车辆定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进行损害赔偿调解,从而搭建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一站式”服务体系。

目前,试点地区已建立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988个,覆盖138个地市、411个县市、2058个乡镇以及312条国省道公路,地市级覆盖率达100%,县市级覆盖率达40%,通过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事故308.7万起。天津、辽宁等地在农村乡镇普遍建立了服务中心,形成农村地区事故快处快赔全覆盖;广西、甘肃、西安等地联合保险公司在高速公路设置服务网点,组建警保联动服务队,有效缓解因轻微事故造成的高速公路拥堵。据统计,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全国共有10万余起轻微交通事故是通过快处快赔措施予以解决的。

——交通事故协理员指导处理。针对农村地区道路线长面广,群众上网少,对事故快处不了解、不掌握的实际,按照协同共治,整合社会资源的理念,在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基础上组建事故协理员队伍,发挥其分布广、人地熟的优势,对农村地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车辆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协理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现场协助指导当事人“线上”或者“线下”协商处理。同时,将保险业务与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和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有机结合,发挥事故协理员“一员多能”作用,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目前,公安部正大力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实现驾驶人、车辆、保险信息共享,无论本地还是异地发生的轻微事故,当事人都可以方便、快捷在线协商处理。同时,部署各地在农村地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科学布设事故快处中心和快处点,大力组建农村事故协理员队伍,为当事人协商处理事故提供现场协助指导,让当事人真正体验到“人不心塞路不堵”。

群众往返异地缴款的负担大大减少

对于经常开车的人来讲,在异地发生的交通违法罚款如果不能实现跨省异地缴纳,无疑增加了不少时间与成本。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切实解决群众不方便的问题,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改革工作,切实减少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

——2014年12月,公安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逐步开展跨省异地缴款工作。在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2015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等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款试点工作,并明确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为代理银行。

——2016年3月,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进改革工作,扩大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范围,新增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等10个试点省(市),代理银行扩展至12家,银行网点达11万个。

——2016年10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跨省异地缴款工作。

改革推进以来,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改革现行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交管服务”,建立完善省内异地缴款与跨省异地缴款、银行柜面缴款与网上自助缴款相结合,灵活性、多样化的缴款服务体系。目前,跨省异地缴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既提高了交通违法处罚执行率,提升了执法效能,也大大减少了驾驶人往返异地缴款的成本和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共办理跨省异地缴款业务231.5万笔。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协作配合,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罚款收缴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推广多种途径的缴款方式,确保跨省异地缴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