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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大力开展“双基”公务员培训

发布时间: 2016-12-30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孟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纲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次《纲要》共分四个部分,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公务员培训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推进分类培训、抓好“四类培训”(即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在职培训)和对口培训、开展“双基”培训等6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根据《纲要》,“十三五”期间,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将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到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任职培训参训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网络培训成为培训重要载体,分类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但是,基层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反而面临不少困难。”这位负责人说,“据调查,‘十二五’期间,参训率最低的是‘双基’公务员。由于工学矛盾突出,‘双基’公务员参训难已成为培训工作的难点之一。”

为解决这一问题,“十三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局将大力开展“双基”公务员培训,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工程,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双基”倾斜,为其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创造更好培训条件。同时,将“双基”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双基”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6天。

“另外,针对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少数公务员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等问题,《纲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境界和职业操守。”这位负责人说。

今年7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十三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局将配合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需要,探索推进公务员分类培训,在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采用“通用能力模块+类别能力模块”培训新模式,促进不同类别公务员的专业化发展。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30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