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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副作用"谁管?专家:个人信息不能裸奔

发布时间: 2016-12-26 |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 彭训文 | 责任编辑: 孟超

十一月月二十九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干警摧毁多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图为查获赃物现场。

本报记者 贺林平摄

针对引发公众关注的“记者花700元买到同事行踪”报道,12月17日上午,公安部发布消息称,已查明此案是由相关单位内部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所为,3名涉案人员已被抓捕归案。

如今,互联网信息进入大爆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从线下转移到网上。同时,被称为“最严厉的登记政策”——“实名制”在中国通讯、保险、银行等各行业深入推进。

如何保证这些登记在册的隐私信息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精准诈骗的工具?多名网络法专家、社会学家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严密保护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实名制信息泄露后可能带来的负面危害,对相关机构、责任人采取更多有针对性的制约手段。

贩卖个人信息向纵深发展

你所有的隐私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换句话说,你的个人信息正在网上“裸奔”。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该报记者在网上花了700元就查到了同事的上述隐私信息,同时还能查到国内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和手机通话记录。更可怕的是,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地步。

全国公安机关今年合力开展打击网络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后,抓捕了多名行业内鬼、黑客。但是,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如今的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经向纵深发展了。”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副部长、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已经不是简单的出卖个人隐私信息的问题了,还可能牵涉到一些机构、人员。“不能排除相关正规酒店、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参与其中,因为很多数据只有这些机构才可能获得。”

这起案件中,犯罪分子以标准化形式向市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王四新认为,这说明犯罪分子在打通其中关节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形成了倒卖个人隐私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如果商业力量和行政力量形成耦合关系,这是非常可怕的。”

“现在的问题是有利益,有市场,但是缺监管。”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陆益龙对本报记者表示,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现象之所以猖獗,一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交易市场的存在。一些犯罪分子能够通过网络空间,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以获得非法利益。二是一些采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缺失。这些部门、机构要求公民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但是没有履行好防止这些信息被非法利用的职责。

此外,陆益龙认为,目前法律对如何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缺乏强制性、有约束性的规范和措施,造成个人信息交易猖獗,“2003年,我国就开始起草《个人信息安全法》,2005年又提交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意见稿,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法律实质进展到什么程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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