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A_meida
官方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政务 > 政务信息 > 政务红黑榜

落马贪官谈"成功":当官要省部级 赚钱要十个亿

发布时间: 2016-12-05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贾世煜 | 责任编辑: 孟超

“朋友圈”之商人

回顾王登记的贪腐之路,其身边不乏诸多商人的身影。而随着王登记的落马,不少商人也先后被带走调查。

判决书显示,王登记多次给时任陕西国土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杨建军打招呼,要求其为多名煤老板办理整合矿产资源、扩大矿区范围等方面手续。而在这些请托事项中,王登记均收受了贿赂。

王登记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来自他的同乡董江元。董江元为陕西黄陵县人,陕西江元实业董事长,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煤老板。20年前,董江元曾在黄陵县承包工程,与时任黄陵县副县长王登记有过交集。

判决书显示,董江元称,2003年4月,他欲投资榆林市榆阳区煤炭招商引资项目,与榆阳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千树塔井田的协议。此后他请王登记关照,王登记应允。

2003年7月,董江元在西安市一酒店内以购房名义送给王登记85万元。2007年,千树塔井田项目得到审批,办理了相关手续。王登记用这笔钱中的52万余元买了套房子,给了自己儿子结婚使用。

陕西煤老板王世春是王登记的另一位“商人朋友”。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了与王登记搞好关系,2007年4月,王世春提出在西安市曲江公馆给王登记买一套房子。这个提议得到王登记的同意,并让以他妹妹的名义购买。随后,王世春出资220余万元以王登记妹妹的名义购置一套房产。

判决书显示,王登记先后在煤矿资源整合、划定矿区范围等事项上为王世春提供帮助。2012年下半年,为表示感谢并进一步扩大资源采矿面积,王世春在王登记办公室送其一块江诗丹顿牌手表,价值168万元。

商人送来的不止是房子和手表。记者调查得知,2009年,榆林长城煤矿负责人高崇楼请王登记帮忙给长城煤矿扩大资源面积,王登记答应。2009年10月,高崇楼得知王登记吃中药需要虫草作药引子,遂到西安市的一家保健品店购买了80万元的冬虫夏草。在西安市南大街南门口处,王登记派人将东西取走。

2011年1月,高崇楼又请王登记帮忙为长城煤矿办理扩大井田面积后的采矿证,为尽快办理,他让人准备了100万元放在一个酒箱子里,到王登记家中送给了他。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登记共接受黄陵县江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江元等8人的请托,为这些人在探矿权审批、矿产资源整合、划定矿区范围、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在向王登记行贿的这8名商人中,除了与其交往甚密的同乡董江元外,其他7人中有6人为榆林煤老板,1人为榆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

“朋友圈”之金主

与其他商人送钱请托不同,在王登记的“朋友圈”中,神木县石砭煤矿法定代表人高置林显得颇为“义气”。

在法院认定的王登记受贿6600多万元的赃款中,有5350万来自高置林,其中350万元是高置林对王登记对其在石砭煤矿井田置换、调整矿区范围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另外的5000万元,王登记、高置林等都承认是用于王买官的费用。

也就是说,在王登记5000万买官一事中,高置林充当了金主的角色。

事实上,时为国土厅厅长的王登记一直想谋求仕途上的进步。记者调查获悉,王登记在忏悔书中写道,有很多商人和官员跟他讲,王厅长,你的政绩很好,理应再上一步。这些人对他的奉承,导致他对自己的期望值变高。

被另案处理的王登广称,2008年底,王登记多次向他表露出想升为副部级干部的心愿。并询问王登广是否有关系能帮着跑成。

王登广称,2008年底,王登记表达了让其帮助跑关系升官的意愿后,一个自称在中央工作的陈某告诉他,可以给王登记办升为副部级干部的事。他和王登记说了之后,王登记同意办,并承诺如果升职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出1个亿费用,升职为副省长出2个亿费用。

记者调查获悉,高置林称,2012年下半年,王登记和他在一个小区里见面。当时两人坐在车里,王登记说,“我快到退休年龄了,如果退休的话,公车、司机什么的就都没了,但是如果跑跑关系能升为副省级,就到65再退休了,退休以后还有专车、秘书。”

“陕北男人怎么才算成功?当官要当到省部级,赚钱要过十个亿,我离副省级就差一步之遥了。”高置林复述了王登记的话,称王登记当时说得“挺伤感的”。

高置林当即表态:“该跑关系跑关系,用钱的话不是问题,我来出。”

王登记说,好,用钱数额会比较大,到时候你可别软蛋(意思是别说话不算数)。

高置林称,他当时就问需要多少钱。王登记说,先拿5000万,把钱打给王登广。这钱该做手续做手续,办成了也就得了,办不成钱一分不会少你的。

随后,高置林接到王登广的电话。与王登广在一个洗浴中心见面之后,他找人分两次将5000万元打到了王登广的账户里。

根据王登记的要求,王登广给高置林打了一个5000万元的欠条。日后,王登广又在其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上,写了一个以此作为质押1亿元的质押条(王登广此前曾向高置林借款5000万元,两笔钱共计1亿元)。

但在王登记落马后,这些手续并未成为洗脱罪名的证据。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经查,王登记利用职务便利为高置林谋取利益,高置林为表示感谢,出资支持王登记跑关系提升职务,王登记让高置林出资给王登广的5000万元,有明显的钱权交易性质,属于受贿。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