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在近期跟踪抽验中发现,标示为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广西迪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尔心胶囊和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转移因子共5批次药品经检验不合格。
经检验,标示为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有关物质。标示为广西迪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康尔心胶囊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转移因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无菌。
据了解,对上述不合格药品,贵州、广西、湖南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责令召回、暂停销售使用等产品控制措施。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相关产品生产,彻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查清原因并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依据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上述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