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今天点名批评了太原市、曲靖市等10个城市,因为今年1-9月,这些城市或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差,或大气环境质量同比变差,但当地环保部门却没有与之相应地提高环境执法力度。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赋予了基层环保部门多种执法手段,包括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将违法排污人员移送公安机关等,但现实中,有一些地区并没有用好这些环境执法手段,甚至出现辖区内环境质量恶化,但环境执法案件数量还很少的状况。
1-9月,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差、案件数量较少的有铜川市、阜新市、辽源市、太原市、珠海市等5个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变差、执法案件数量较少的有曲靖市、朔州市、齐齐哈尔市、池州市、宝鸡市等5个城市。
田为勇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6.5%,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88.6%,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31.9%。移送行政拘留2313起,同比上升78.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58起,同比上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