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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位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被通报 “一把手”超2/3

发布时间: 2016-10-08 |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孟超

  注:涉事的155人中,有11人同时违反多项规定,统计时每项分别计入一次。

从违纪类型看,两节期间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三项加起来超过90%。

涉事者手段多种多样,伎俩层出不穷,较突出的是以下几种类型:

权力寻租,坐地生财——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他人好处。如,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房产管理处盛泽房屋产权登记分中心主任潘火根,多次接受某房产公司、某房产技术咨询公司在春节和中秋节期间赠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合计74.3万元。

虚报套取,挪作他用——通过虚列项目、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如,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东村村委会委员刘彦香编造工资表,套取专项资金及村集体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用于村里中秋、国庆“两节”和春节期间送礼支出。

巧立名目,偷梁换柱——变着法地套取资金,违规使用。如,2013年9月,吉林省吉视传媒公司和龙分公司经理崔昌善要求单位财务人员虚开7.3万元大米、豆油发票,实际为购买73张购物卡,作为中秋节福利违规发放。

明目张胆,公开索要——向下辖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好处。如,2015年中秋节前夕,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市场监管所所长张晖向下辖社区索要大米、面粉、花生油,当作节日福利发放。

什么礼品最抢手?购物卡

梳理这些案例,收取与发放的礼金物品,从“貌似不像礼品”的羊肉面粉、大米豆油,到明晃晃的现金红包,到披着“马甲”的购物卡、提货券,可谓五花八门、名目众多。

纵览诸多礼品,目前购物卡所占比例最大,堪称两节期间“最抢手礼品”。单起案件涉案金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主要包括三类: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如江苏省涟水县政协主席贾振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赠送的购物卡等,合计价值人民币4.3万元;收受他人赠送,如福建省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文棋收受他人赠送的购物卡总计8000元;将其作为福利违规发放,如吉林省吉视传媒公司和龙分公司购买73张购物卡,作为中秋节福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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