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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电动滑板车车速过快刹车不灵

发布时间: 2016-08-29 | 来源: 北京晚报 | 作者: 杨滨 | 责任编辑: 孟超

走在街头,时常会见到有人脚踩电动滑板车、独轮电动车或是平衡车从眼前“飘过”。这种新型的电动助力工具能放心骑行吗?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上午公布的一项比较试验结果显示,电动滑板车存在车速过快、刹车不灵、蓄电池容量达不到明示标准等问题。市消协表示,此类“代步新宠”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因此不要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网络渠道随机购买,产品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经测试,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两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美飞仑”、“了然”滑板车)的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公里。由于电动滑板车车轮直径较小,稳定性较差,因此车速过快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

刹车制动性能是消费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证,但是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样品刹车制动不灵敏。19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远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艾咪”电动滑板车达到了9.9米。“了然”、“尊尚ES316”、“美尔骏”、“花田鼠”这4款电动滑板车样品的刹车制动距离也都大于9米。这种滑板车骑行时风险较高,特别是高速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蓄电池容量是衡量蓄电池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若蓄电池容量不够,易导致续行里程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此次比较试验中有两种样品的蓄电池容量明示与实测差距较大。其中,“艾咪”电动滑板车标称电池容量8.8AH,实测为7.6AH;“美旅”电动滑板车标称电池容量10.4AH,实测只有7.8AH。

另外,试验中还发现部分电动滑板车缺少说明书或说明书明示内容不全,未标注具体数值。有的电动滑板车商品没有附说明书,不能给消费者做出使用和安全性提示;还有的说明书未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示,不能起到提示消费者的作用,为使用带来不安全隐患。

市消协表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等属于国内新兴的电动行驶工具,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因此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在一些专用场地和封闭道路、封闭场所内使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新兴行驶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D044

链接

上海:电动滑板车不得上路行驶

据了解,目前上海对驾驶电动滑板(平衡)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上海交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记者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