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针对河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法院”)向河南省人民医院开出10万元罚单一事,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作出回应,“案件正在审理中,对事件中两名干警的行为,中院已经展开了调查,预计会在本周内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近日,因鼓楼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复印病历未果,鼓楼法院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开出了10万元罚款决定书。河南省人民医院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双方对此事分别发表声明,但多处说法存在不一致。开封中院随即在公开声明中表示,已受理该复议申请,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河南省卫计委宣传处工作人员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会持续关注此事,并督促河南省人民医院重视对此事的调查。
法院调取证据几经受阻?
8月21日凌晨1时47分,鼓楼法院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该院干警在赴河南省人民医院调取、核查证据的过程中几番受阻,被无端刁难、无故推脱,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这份声明称,该院两名干警于8月19日上午10点多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梁某某提供的住院病历材料的真实性。而该医院病案科工作人员拖延时间不让复印,并多次拨打电话与他人联系。该院干警多次催促和解释,但病案科工作人员仍置之不理。之后,两名干警在医务处获得手续齐全的字样和公章后,于下午3点再次赶到病案科,但病案科工作人员又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下午5点仍不办理。
但这一说法却与河南省人民医院的说法存在较大差异。
该医院于8月21日晚在其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声明回应,该医院始终积极、主动配合此次法院执法,不存在任何妨碍司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该医院发布的声明显示,8月19日上午近11点,两名便装人员手持法院介绍信来到该医院病案科,要求复印住院病历,并希望用住院号和姓名梁某某分别调取病历进行查证。该医院工作人员经查阅病历后发现来人所报住院号是一名两岁患儿的住院病历,但来访者不知道该名患儿的姓名。
该医院称,出于慎重起见,工作人员没有马上复印病历,而是要求两人完善手续,并让其到病案科的主管部门医务处协调办理。
该医院称,两人于上午11时50分到医务处时,所持介绍信内容已更改,使医务处工作人员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出具了“手续齐全,请病案科接洽”的意见。但因病例复印相关人员已下班,医务处答应两人下午3点上班后优先给予办理。
下午3点,两人再次来到该医院病案科。根据医院公布的视频片段,两人中的一名女子要求10分钟内必须复印病历。该女子在视频中称:“你们如果在10分钟之内不办理,我们就走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你们作出 100 万元以内的罚款。”据医院公布的监控视频截图,两人于15时07分离开医院。
下午5点多,两人带着另外两名身穿制服的法警再次出现在医院病案科,当面下达了“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决定对河南省人民医院罚款10万元。8月21日,双方先后发表官方声明,内容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