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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最快年底出台 抚养比近1.5

发布时间: 2016-08-23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月

养老金支付压力省际差距拉大

全国统筹方案最快年底出台

抚养比接近1.5 东北三省集体陷当期收不抵支困境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省际差距正不断拉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当期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增至6个,东北三省全部在列。专家认为,人口老龄化加剧和抚养比上升是导致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应尽快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统筹方案初稿已经形成,最快将在年底出台。

截至2015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115亿元,比上年增加3489亿元,增长11.4%。全国累计结余超过1000亿元的有10个省份,其中,广东省结余6158亿元居全国之首,北京、四川、江苏、浙江、山东省累计结余也均超过两千亿元。

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养老保险的“资金池”规模正迅速缩水。截至2015年底,陕西、河北累计结余分别为430亿元和636亿元,吉林仅383亿元,青海76亿元,黑龙江88亿元。基金可支付月数也大受影响,上述省份可支付月数均不足10个月,黑龙江仅为1个月,大大低于全国17.7个月的水平。

当期收支情况的恶化是造成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2015年,养老保险当期收不抵支省份数量由2013年的三个增加至6个,除陕西、青海、河北外,东北三省全部在列。2015年,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9亿元,支出为1604亿元;吉林省收入569亿元,支出610亿元;黑龙江省收入925亿元,支出1108亿元。

除此之外,内蒙古当期收支也仅实现持平。

为弥补养老金缺口,东北三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一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即便2016年全国养老保险费率措施出台后,东北三省因不符合降低条件,比目前多数省份的19%仍高出一个百分点。黑龙江在2015年已经支取了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中央补助资金150.03亿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冯广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赡养比的逐年攀高,近年来养老保险不可持续问题已越来越突显。从2011年起,养老金当期就开始出现入不抵支,且缺口逐年加大。

冯广栋介绍说,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省级统筹体制下,确实存在难以解决的两个“瓶颈”问题。一是人口老龄化日趋加剧。黑龙江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2015年是16.9%,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支出压力不断加大,不可持续的“链条”越拉越紧。二是养老赡养比逐年攀升问题。作为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产业工人众多,养老保险赡养比为1:1.16(退休人数与在职缴费人数的比例),居全国之首,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人社部数据,2015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分别为1.79,1.53和1.33。

“实事求是地讲,尽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去努力自求平衡,仍没有从根本上缓解不可持续问题。”冯广栋建议,尽快实施全国统筹,由国家统筹调剂解决人口老龄化和赡养比等原因造成的相关省份养老金缺口。

对此有专家表示,长期来看,缓解老龄化和养老金缺口问题的唯一方法是提高经济发展速度,但短期而言,实现制度全国统筹是更加直接有效、也迫在眉睫的解决方案。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初稿已经形成,最快将在年底出台。

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可以从制度上彻底摆脱地区间基金收支余缺无法调剂的难题,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事实上,早在2012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已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此后,全国统筹推进步伐缓慢,甚至一度陷入停滞。

“制度推进之慢,足见面临困难之多。”有专家指出,出现这一状况的经济原因应当是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管理原因应当是财政分灶吃饭体制。一些落后地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的地区,在推进统筹层次提高方面的进展要快一些;一些发达地区、中央财政没有转移支付的地区,在推进统筹层次提高方面的进展要慢一些。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央政策明确、各地在省级统筹方面积累大量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有可行性。”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以历史债务由责任主体承担为前提,明确养老金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合理分担,在统一缴费与待遇政策以及在保护基金结余省份既得利益和积极性的基础上,实行全国范围内的基金调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