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在第四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强调
紧紧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 全面提升防范打击经济犯罪能力
8月18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北京出席第四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并讲话。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18日在京出席第四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同志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全面提升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郭声琨充分肯定近年来公安经侦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依法打击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证券期货犯罪、地下钱庄、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严厉打击假币、假发票、假冒伪劣、传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犯罪,成功侦办了一批重大案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郭声琨强调,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犯罪活动新特点,建立健全一体化、数据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对经济犯罪的主动、精确、集约打击。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大数据经侦、创新大研判模式、构建大应用格局,不断推动经侦工作的变革升级。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对违法犯罪资金的查控能力,为反恐怖斗争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大力加强实战化建设,创新合成作战、情报导侦机制,加强技战法研究,着力增强主动防范打击能力。
郭声琨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有针对性地细化制定具体执法操作规程,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提升经侦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受理难、立案难”等问题。要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关系,既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又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既千方百计追逃,又想方设法追赃,最大限度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郭声琨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经侦队伍。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铸造经侦队伍忠诚警魂。要大力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广泛汇聚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升经侦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织密制度笼子,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傅政华主持会议,部党委委员陈智敏、邓卫平、王小洪、孟庆丰、孙力军、王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孟庆丰作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以全面提升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效能为目标,坚持主动进攻,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强化预警监测,全面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水平;强化创新驱动,建立健全“一体化作战、大数据导侦、技战法支撑、科学化评估”新机制;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经侦工作可持续发展水平;狠抓执法质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建设;强化忠诚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经侦队伍。
公安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和警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或分会场参加会议。(图:张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