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获悉,针对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出的对“老赖”参与购车摇号予以限制的司法建议,北京市交通部门日前复函表示,将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的“老赖”纳入摇号系统“黑名单”,限制参加购车摇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2016年4月,朝阳区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委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摇号数据库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的对接和互联互通。
此外,朝阳区法院还建议交通部门在其官方网站、摇号申请表等显著位置,提示失信被执行人购车申请不予审核通过等内容。同时,朝阳区法院还与北京市交通委就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的限制范围、限制节点、限制方式等进行沟通。
据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复函表示,将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予以限制,具体做法是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纳入摇号系统“黑名单”,限制该类人员参加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