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由云南高院与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实施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强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的司法保护力度,尊重和维护地方传统文化和习俗,建立完善旅游司法服务保障机制。
《意见》强调,要依法惩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的犯罪行为,探索生态恢复型司法。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依法保护。对民族文化、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原产地证明商标等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旅游纠纷的审理和化解工作,在60个旅游资源集中区,基层法院可挂牌设立专门法庭,并且将固定化的旅游法庭建设和车载流动法庭等巡回审判点相结合,就地解决各类旅游纠纷。